氣喘的治療方案
1.將惡化的風險降至最低:
2.選擇含有吸入式類固醇 的控制型藥物、
3.確認 吸入器使用技巧及遵囑性。
4.針對過去一年曾發生一次以上急性惡化的病人,可考慮以下藥物作為緩解治療:
有需要時使用:
(1)使用短效氣喘擴張劑時,無論何時皆應同時使用低)劑量吸入式類固醇
(2)或使用低劑量ICS-formoterol(吸入式類固醇加長效擴張劑formoterol)
氣喘的治療方案
1.將惡化的風險降至最低:
2.選擇含有吸入式類固醇 的控制型藥物、
3.確認 吸入器使用技巧及遵囑性。
4.針對過去一年曾發生一次以上急性惡化的病人,可考慮以下藥物作為緩解治療:
有需要時使用:
(1)使用短效氣喘擴張劑時,無論何時皆應同時使用低)劑量吸入式類固醇
(2)或使用低劑量ICS-formoterol(吸入式類固醇加長效擴張劑formoterol)
支氣管擴張劑和吸入式類固醇有何不同?
氣喘處置之藥物治療分為控制性藥物/快速緩解藥物。
1.快速緩解藥物:短效性支氣管擴張劑屬於此類,僅使用於急性氣喘發作。以前醫學界大量使用,後來發現並不能改善氣喘的發病率及死亡率。
2.控制性藥物:醫學界發現唯有「吸入式類固醇」才有抗發炎作用,是氣喘的治本辦法,才能有效改善氣喘。吸入式類固醇屬於控制性藥物,使用六週後,會使氣道上皮細胞基底膜消除腫脹,三個月後會使氣道上皮細胞基底膜修復。吸入式類固醇的劑量極低,一般以 μg(微克)為單位,一微克只有公克的百萬分之一。兒童的每日劑量通常為 100~400 μg,吸入後只有 1~10% 由身體吸收,劑量極低,沒有全身性副作用。
氣喘治療的新選擇:吸入式類固醇加長效擴張劑
氣喘治療的新選擇:吸入式類固醇加長效擴張劑
適用於大於12 歲的氣喘患者
無論先前是否有用過吸入式類固醇,吸入式類固醇加長效擴張劑 比單用吸入式類固醇 更能改善肺功能
吸入式類固醇加長效擴張劑
除能有效控制氣喘外, 更能顯著降低急性惡化的發生風險
氣喘的升階治療
持續性升階治療(至少2~3 個月):若經過2~3 個月的氣喘控制治療後,症 狀或惡化仍持續發生,則應先評估以下幾項常見問題,再考慮升階治療:
1.使用吸入器的方式不正確
2.遵囑性差
3.是否仍有可修正的危險因子(如吸菸)
4.症狀是否為共病症所引起,如:過敏性鼻炎
短期升階治療(1~2 週):當病人遇到如病毒感染或接觸過敏原等情況時,或 可考慮短期增加吸入式類固醇的使用劑量(1~2週)
以budesonide-formoterol或beclomethasone-formoterol 此藥物作為維持或緩解治療的病人,可根據每日症狀自行增加用藥劑數
氣喘的降階治療
氣喘持續3個月控制良好且肺功能達到穩定狀態時:
1.選擇適當的時機進行降階(當病人無呼吸道感染)
2.根據現有的降階治療方式,在3個月內調降吸入式類固醇劑量25-50% 。
6-11 歲兒童氣喘臨床診斷
1.典型的症狀包含喘鳴、呼吸短促、胸悶、咳嗽,氣喘病人通常不只一種症狀,症狀發生的頻率及強度皆隨著時間而有所變化。
2.症狀常在夜間及行走時發生,或在這些時候特別嚴重。
3.症狀常因運動、大笑、接觸到過敏原或冷空氣而觸發。
4.病毒感染常會引發症狀,或讓症狀惡化喘鳴胸悶呼吸短促咳嗽。
5 歲以下兒童氣喘的臨床診斷
1.反覆性的哮喘,通常與上呼吸道的病毒感染有關。
2.在沒有呼吸道感染時,哮喘或咳嗽會伴隨著運動、大笑或哭泣出現。
3.有其他過敏疾病史(濕疹或鼻炎)
4.雙親也有氣喘
5.在控制治療後2-3個月後有顯著進步,並在停止治療後惡化
5 歲以下兒童
偏向氣喘的指標
1.有上呼吸道感染時,症狀出現(咳嗽、喘鳴、呼吸沈重)超過10天。
2.每年至少出現3次症狀。
3.嚴重發作與夜間惡化。
4.每次發作間隔中,兒童還是會在玩耍或大笑時出現偶發的咳嗽、喘鳴或呼吸沈重。
5.過敏性敏感體質、異位性皮膚炎、食物過敏
6.有氣喘家族史。
5歲以下兒童
偏向病毒感染的指標
1.有上呼吸道感染時,症狀出現(咳嗽、喘鳴、呼吸沈重)少於10天
2.每年出現2-3次症狀每次發作間隔並未出現咳嗽等症狀。
5 歲以下兒童喘鳴發展為持續性氣喘的危險因子
1.多數在2歲前出現症狀的幼童其症狀會隨時間消失。2歲前可能因為病毒感染而出現喘鳴聲,尤其是呼吸融合病毒感染 ,此喘鳴聲會因病毒感染而消失
2.3-5歲是小兒氣喘常發作的年齡
3.男童在學齡時較容易罹患氣喘,但在青春期逐漸消失的機率比女童高;而女童的氣喘則較常延續至青少年時期。
4.兒童時期出現頻繁或較嚴重的喘鳴通常與延續至青春期的症狀有關。
5曾出現像是濕疹或鼻炎等異位性體質症狀會增加罹患氣喘的機率。
6家族中曾有異位性體質者也是兒童出現氣喘的重要危險因子。
氣喘預測指標(Asthma Predictive Index)
幼童氣喘長大後仍有氣喘的可能性預測指標
3歲以下幼童診斷為氣喘
過去一年內曾發生4次以上喘鳴惡化,其中至少1次發作經醫師確認同時符合下列至少1項主要條件或2項以上次要條件
主要條件,以下至少1項
1.雙親病史:例如母親兒時曾罹患氣喘或 父親有運動誘發型氣喘
2.醫師確診之異位性皮膚炎(濕疹)
3.對空氣中的過敏原敏感型過敏:塵蟎、貓、狗、黴菌、花草樹木等
次要條件,以下至少2項 :
1.對食物敏感型過敏:牛奶、蛋或花生 等(皮膚或血液檢驗結果陽性)
2.與感冒無關的喘鳴
3.血中嗜酸性球佔白血球比例≥ 4%
氣喘預測指標(Asthma Predictive Index)
陽性指標:
3歲以下幼童符合
過去一年內曾發生4次以上喘鳴惡化,其中至少1次發作經醫師確認 同時符合下列至少1項主要條件或2項以上次要條件
可以預測76% 的學齡後有氣喘罹病風險
氣喘預測指標(Asthma Predictive Index)
陰性指標:
3歲以下幼童不符合
過去一年內曾發生4次以上喘鳴惡化,其中至少1次發作經醫師確認 同時符合下列至少1項主要條件或2項以上次要條件
可以預測95% 的機率在學齡後不會再發作氣喘
兒童氣喘症狀控制評估表
兒童於過去4週是否有以下症狀:
1.每週超過1次,持續數分鐘以上的日間症狀
2日常活動因氣喘受到限制 (跑跳/玩耍較其他兒童少/行走或玩耍時較容易感到疲倦)
3.每週需使用緩解藥物*超過1次
4.夜間因氣喘而咳嗽或醒來
氣喘控制程度
控制良好: 無任何一項符合
部分控制: 符合一至兩項
控制不佳 :符合三至四項
兒童使用吸入類固醇注意事項
氣喘兒童需定期檢測身高
氣喘兒童需定期檢測身高,至少每年檢測1次身高,因為:
1.控制不佳的氣喘會影響成長- 成長速率在開始I吸入型類固醇治療的頭兩年會變慢,但並不 會持續或惡化
2.有研究顯示,長期施用吸入式類固醇治療者與常人成年後身高的差異只有0.7%
3.若成長速率減緩,應考慮:
(1)氣喘控制不佳
(2)頻繁使用口服類固醇
(3)營養不良
丹麥有一大規模研究(211 位兒童),平均觀察期間 9.2 年,每日劑量平均為 412 微克,結果發現這些兒童長大後身高與未曾使用吸入類固醇的人相同。
成人使用吸入類固醇注意事項
使用吸入類固醇後記得漱口,避免引起口咽部念珠菌感染(Oropharyngeal candidiasis) 若每日使用budesonide或相似藥物 之劑量低於400mcg,吸入類固醇並不會造 成全身性影響
階梯式治療原則
1.每2-3個月評估治療成效
2.升階治療前應先評估
− 病患是否正確使用吸入器
− 病患用藥順從性
− 是否持續暴露於過敏原
− 是否有其他共病症
不再建議單獨使用短效氣喘擴張劑治療氣喘
2019年起,基於安全考量,不再建議單獨使用短效氣喘擴張劑治療氣喘,並建議所有患有氣喘的成人和青少年都應接受含吸入類固醇的控制型藥物治療,以減少嚴重急性惡化的風險,並控制症狀。這些新建議是基於 GINA 過去12 年來推廣氣喘衛教的成果,提供了輕度氣喘治療新策略的證據,以期達到下列目標:
✓ 減少氣喘急性惡化的相關風險和死亡,包括輕度氣喘病人在內。
✓ 提供一致的治療目標相關資訊,包括預防各種不同嚴重程度的氣喘急性惡化。
✓ 避免病人在疾病初期對短效氣喘擴張劑產生依賴性。
●單獨使用短效氣喘擴張劑可能增加急性惡化的風險並降低肺功能。規律而頻繁使用 短效氣喘擴張劑會導致過敏反應和呼吸道發炎的情況增加;短效氣喘擴張劑使用過量(例如一年≥3瓶)與嚴重急性惡化的風險增加有關,如果一年≥12瓶,可能提高 氣喘相關死亡的風險